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学校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学校采购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暨采购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的通知》(皖教秘审〔2023〕10号)文件部署,滁州学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厅《通知》精神。学校成立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研究专项清理调研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清理工作重点。
二是制定校内自查方案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小组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暨采购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的通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2020年至2022年271项政府采购项目和153项学校统一采购项目进行了自查,全校15个二级学院和14个部门对其2020年以来发起的采购项目和自主采购项目进行自查。
三是及时反馈扎实落实整改。在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时通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宣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各单位采购当事人法律意识,压实各单位采购主体责任,推动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形成采购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