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资产登记入账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37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登记入账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应入尽入。根据《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政〔202433号)《滁州学院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15号)《滁州学院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2410号)等文件要求,我校资产登记入账标准如下。

一、登记入账的资产应符合的条件

(一)产权属于学校;

(二)资产入账前应明确领用人和存放地点。领用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职工,原则上是资产实际使用或管理人,存放地点为校内地点,原则上要求明确到具体房间。

二、资产入账登记标准

(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在400元及以上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价值达到10000元的批量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数据资源,应当作为无形资产。

(三)低值耐用品:未满足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单价在4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四)材料易耗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和后勤保障等各方面使用的单价大于等于400元且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材料及易耗品,或单价小于400元但批量大于等于400元且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材料易耗品。

1 资产分类及相关入账标准

类别

登记标准

是否需要到

资产处入账

单价

批量价值

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

单价≥1000

单价≥400元且批量≥10000

1

无形资产

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低值耐用品

400元≤单价<1000

单价<400元但批量≥10000

1

材料易耗品

单价≥400

单价<400元但批量≥400

一般<1

否,

按照《滁州学院材料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做好台账管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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