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5 作者: 浏览次数: 188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二、填报说明

1.实验室数据统计时段:20239月1日-20248月31日。

2.各二级学院在填报数据时(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请认真查看填报模板(附件1)和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参考去年数据,确保数据准确。

3.部分二级学院本学年将实验课安排在教务处-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机房的,教务处负责统计相关数据,二级学院不要重复统计。实验所属学科填报可查询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

4.基表四和基表五中的“实验室编号”和“实验室名称”须与基表六保持一致。基表六中,“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写。

5.在提交材料前需要经过本地校验无误后方可打印提交,校验软件和相关使用说明会上传至实验室工作群,请相关负责教师下载。

三、填报要求

1.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年一项常规性工作,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科学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如需咨询填报问题,基表三、五、六问题请联系马老师,0550-3087956/15955507808,基表四问题请联系孙老师,0550-3089660/18005503007。

3.请各单位9月6下班前,将经校验无误后的基表三、四、五、六电子档发送到chzumxh@chz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8

  附件:1.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模板.rar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85        

 

 


  相关文章
终审人: 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