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8 作者: 浏览次数: 133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能和管理水平,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设备范围:2023年8月31日(含)前建账台套10万元及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含软件

时间范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使用机时、使用效益、人才培养、教科研成果、共享服务、规范管理情况等(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

三、考核安排

1.组织动员。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开展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组织动员工作组建3-5人考核工作小组。

2.自查自评98日前)。各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设备管理使用实际情况填写“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1)中设备基本信息及“自评得分”栏后提交考核小组并准备好各项得分对应的支撑材料备查

3.单位复评99-922日)。考核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全面核实、审查评定,逐台逐项核定评分,填写附件1中“复评得分”栏,并汇总填写“2023-2024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附件2)。

4.学校考核923-9月30日)。学校成立校级考核小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复核,确定结果并进行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时报送材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本次考核分为单台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和使用单位整体考核两个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学校2024年度处级单位综合考核资产与实验室工作考核部分作为下学年各单位设备购置、设备维修、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及个人相关评优评选等参考依据。

3.数据库、服务器、涉密仪器、仪器设备配件、老旧仪器(使用年限超过10年待报废或降级)等经申请、审批、备案后可不参与考核。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特殊仪器申请表》(附件3)并于9月9日前提交。

4.材料提交9月23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附件1、2电子版(附件1的电子版文件名命名规则:设备号+设备名称)打包发送至chzumxh@chz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马晓晖 15955507808/3087956

附件1: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分表.xlsx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特殊仪器申请表.xlsx

滁州学院           

2024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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