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国庆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防范,加强对重点领域安全工作的管理
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杜绝发生被盗、投毒等恶性事件,确保实验室安全。对具有危险的实验设施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等情况导致实验室出现安全隐患,请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确保信息通畅。
二、加强日常值日,注意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
国庆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安全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加热设备安全、气瓶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管理。实验过程中充分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不得脱岗。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
国庆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0-308795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