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按照学校实验室工作整体部署,现开展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彻查隐患落实整改。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一)11月4日至10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从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水电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自查。
1.规章制度管理。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整,危化品、危险废物等危险源标识醒目,大型仪器设备设备操作规程张贴齐全。
2.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盘点,管控类危化品须用双人双锁专用柜暂存使用,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妥善保管并按时处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消防安全管理。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不得遮挡或挪用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设施状态良好、消防通道畅通。
4.水电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保持上下水管道、阀门、电路设施等状态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电线及用电不当等隐患。
5.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仪器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规范实验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坚持值守,确保安全运行。
6.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7.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做好新生和新进教职工安全准入工作。
各二级单位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18室)。
(二)11月12日至15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将对各单位实验室按照风险级别开展检查、抽查。
联系人:马晓晖 0550-3087956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