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确保本学期期中和“五一”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滁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所属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各二级学院要对照安全检查工作主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任务清单,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举措、见成效。
(三)材料提交
5月9日前,各学院根据隐患排查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档同步发送到邮箱chzumxh@chzu.edu.cn,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引导师生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惠利生物料技有限公司“3.11”和河南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两起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附件3),以案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二、“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做好“四防、四关”
“五一”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在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做好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同时在学院留好备用钥匙,以备不时之需。
(二)严格落实,注意实验室水、电和基础设施安全
“五一”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安全工作规程。实验过程中充分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设备、通风橱、水电气、门窗等。
(三)重点防范,加强对重点领域安全工作的管理
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杜绝发生被盗、投毒等恶性事件,确保实验室安全。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0-3087956。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x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x
3.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和河南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两起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pdf
4.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