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
各二级单位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重点包括:
1.水电安全。检查水管是否有滴、跑、漏现象、下水管道是否畅通,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现象,避免因用水、用电不当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危化品管理。规范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不同类别的试剂药品应分类分柜存放,严禁混存。
3.气体钢瓶。采取固定措施固定,并确保阀门紧闭,远离热源、避免暴晒。
4.仪器设备。切断电源,做好防尘防腐措施;对假期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和检修。
5.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应急喷淋等完好有效。
6.防雷防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落实好防雷、防静电、防汛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暴雨洪水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1.实验室自查整改阶段(6月27日-7月1日)
各实验室结合本学期开展的年度安全检查情况,进一步梳理排查,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上报学院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二级单位复查阶段(7月2日-7月6日)
各二级单位组织检查组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复查,形成隐患台账并督促整改,同时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3.学校抽查阶段(7月7日-7月11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室按照风险级别开展检查、抽查。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明确管理人,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杜绝发生被盗、投毒等恶性事件,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暑假期间暂时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归类进行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不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暑假期间各实验室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过夜。
(四)暑假期间涉及相关实验室改造工作的学院,应合理安排、仔细核对资产,特别注意大型仪器设备的搬运和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
(五)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与巡查工作,定期对实验场所进行巡查;确保应急联系人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学院、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六)暑期期间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请填写《滁州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3)。各实验室要对假期在用仪器设备及实验室进出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定。
(七)本年度新增及进行安全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实验室需利用暑假期间,根据安全等级和类别张贴标识牌。标识牌需明确实验室安全等级和类别,注明实验室名称、地点、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相应的安全风险警示标识、防护措施等。
三、材料报送
1.7月7日前,附件2和3纸质版经二级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hzumxh@chz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5955507808
特此通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x
3.
滁州学院实验室假期使用情况备案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