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询价采购函(2013GC-29)
  发布时间: 2013-12-17 作者: 浏览次数: 21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1

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

一、工程概况: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总面积为43.5平方米

二、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

三、施工图见附件3

三、工期要求和最高限价

1、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500元违约金。

2、最高限价:27540.61元。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以审计为准。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向我校提交中标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4现场勘踏: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人:谢老师(3510698)

5、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31226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邮 箱:zcglc@chzu.edu.cn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号:1313062809024904784(非工行账户网上操作需点击“工行琅琊支行”并备注“转醉翁亭分理处”) 

附件:1投标函.doc

2轻钢玻璃雨棚工程量清单.xls

3施工图纸

3.11.pdf

3.22.pdf

3.33.pdf

3.4 4.pdf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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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