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
1 | 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 | 一、工程概况:会峰校区学生公寓13#、14#楼轻钢玻璃雨篷,总面积为43.5平方米。 二、项目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 三、施工图见附件3。 |
三、工期要求和最高限价
1、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中标商向招标单位交纳500元违约金。
2、最高限价:27540.61元。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以审计为准。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向我校提交中标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4、现场勘踏: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人:谢老师(3510698)。
5、中标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3年12月26日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邮 箱:zcglc@chzu.edu.cn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账 号:1313062809024904784(非工行账户网上操作需点击“工行琅琊支行”并备注“转醉翁亭分理处”)
附件:1、投标函.doc
2、轻钢玻璃雨棚工程量清单.xls
3、施工图纸
3.11.pdf
3.22.pdf
3.33.pdf
3.4 4.pdf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