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暨采购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4 作者: 浏览次数: 24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暨采购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的通知》(皖教秘审〔2023〕10 号)要求,决定开展校内各二级单位招标采购(含自主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暨采购规范化建设专项调研(以下简称专项清理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清理调研内容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针对2020年以来市场主体反映招标采购领域门槛较多以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结合采购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清理调研

1. 是否存在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资质证书、专利证书,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 是否存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特定商标或者品牌;

3. 是否存在在评标、评审办法中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或将特定行业中标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

4. 是否存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应退未退;

5. 是否存在未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者公开招标。校内自行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组织开标、评标评审、履约验收的;

6. 是否存在采购标的物的总价和单价违背常识,存在“天价”采购、“豪华”采购的;

7. 是否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所签合同对采购文件或者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未依法依规履行合同的。

二、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调研工作的重大意义,健全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勇于刀刃向内,着眼短板,对标先进,将专项清理调研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见底清零、不贰过,确保专项清理调研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2.严格跟踪问效,抓实问题整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对照专项清理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短期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持续推进,紧盯不放,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同时,对自查发现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采购营商环境,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根据专项清理调研内容,全面深入排查面上情况和点上问题,梳理形成专项清理调研报告,并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调研报告及自查问题清单于4月12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0550-3512075,陈老师0550-3032891。

附件:招标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专项清理问题清单.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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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