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4〕35号),为做好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开放共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共享设备
经与相关学院确认,初步确定用于校内开放共享试行的设备共28台,详见附件1。
二、申请使用方式
1.联系设备专管人员确定设备可预约使用时间;
2.填报《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交设备专管人员,一份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使用人员需提前充分了解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服务内容、用户须知等基础信息;
2.申请使用人员如未操作过同类设备,需由设备专管人员操作或在专管人员指导下操作;自行错误操作造成的设备损毁或损坏将依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3.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试剂、样品等耗材消耗由申请使用人员负责;
4.各单位要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针对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存在闲置和不规范使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用于校内开放共享。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晓晖 15955507808
特此通知
附件:
1.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xlsx
2.滁州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3日